信州:出台新规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04

     近日,上饶市信州区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区监察委员会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意见(试行)》,信州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再向前迈进,实现了向全区镇(街道)派出的监察机构全覆盖。

  《意见》规定,区监察委员会向全区9个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 与镇(街道)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办公室主任由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镇(街道)纪委副书记兼任,根据派出机关授权,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区监察委员会赋予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谈话、询问、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对镇(街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监察建议;开展对涉嫌一般职务违法行为的初核,提出政务处分、加强监察和进行问责的工作建议;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后及时报告区监察委员会统一办理。

  《意见》对派出监察办公室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提升监察工作实效。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坚持从严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加强考核评价。建立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考核评价机制,区监察委员会定期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终组织一次总结和民主评议。各派出监察办公室在努力提升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认真履行监察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向村(居)等基层组织延伸,实现对辖区监察对象的监察全覆盖。(信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