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纪委向中共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6-11-24

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科学发展成效显著、绿色崛起阔步前进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肃清苏荣案余毒,坚定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纪律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重拳惩治腐败,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我省开展的社会评价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洁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升,分别是80.36分、82.62分、85.92分。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

  省委积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协调各方,明确责任,检查督促,严格考核,示范引领各级党组织层层压实责任。先后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清单,健全协调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省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及时向省委提出意见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分批组织设区市市委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党组(党委)“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民主测评。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由独立第三方每年2次对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开展民意调查,将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形成“党风好不好、干部廉不廉,群众参与评判”新机制。各地各部门采取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工作约谈、督导调研、检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责任追究3253人次,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扶贫等重点领域的再监督再检查,对一批以权谋私、贪腐滥权、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进行倒查执纪问责。

  (二)作风建设在坚持中不断深化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件件实事,深入推进,环环相扣,积小胜为大胜。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29起,处理6423人,其中纪律处分2915人,省市县公开通报曝光2768起涉及3906人。重典治顽,持续深入开展“红包”、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等问题专项治理。全省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主动上缴的“红包”等违纪款2.52亿元,立案查处“红包”问题421起、处理496人,其中2名市厅级干部、35名县处级干部被免职,并受到纪律处分。全省因违规插手干预工程给予纪律处分373人,其中免职78人,因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追究81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省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党内政治生活解决“微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全省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929件,处理1947人。加强纪律宣传教育,重点学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建设反腐倡廉教育馆、摄制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展播廉政公益广告和廉政微电影、专题宣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和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唤醒和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三)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6898件,立案34779件、同比增长37.0%,结案34504件、增长37.4%,处分38155人、增长40.0%,移送司法机关1699人、增长152.5%;全省立案查办厅级干部105件、增长320.0%,立案查办县级干部979件、增长126.7%,立案查办科级干部5882件、增长56.1%。省纪委严肃查处了陈卫民、李安泽、王詠、王平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部署要求,积极运用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4179件(次),给予组织处理2220人。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坚持查处与保护相结合,通过纪律审查为8812人次澄清了问题。认真做好纪律审查“下半篇文章”,印发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研究剖析典型案件,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作用。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中央追逃办确定的我省8名外逃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已成功追回5名,缉捕、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42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240件7724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3916件5949人,渎职侵权案件685件1084人。

  (四)巡视“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建立省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集中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机制,为巡视工作把关定向。加强力量配备,省委巡视办升格为正厅级省委工作部门,省委巡视组由2013年的4个增加到8个,建立百人省委巡视人才库和千人市县巡察人员库。本届省委共开展18轮巡视,完成对312个党组织巡视,并对56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回头看”,对25个贫困县和扶贫、环保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线索5107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621人,县处级干部1887人,乡科级干部2303人。积极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各市、县(市、区)均已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共派出市委巡察组216个、县委巡察组1194个,发现问题线索15933件,立案1762件。加强成果运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问题线索来源于巡视中发现的共2347件,立案来源于巡视中发现的共636件。我省完成巡视全覆盖进度快,巡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中央巡视办肯定。把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中央第八巡视组向我省反馈的25个专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109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均已处置到位。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对我省“回头看”,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五)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建设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紧跟中央改革步伐,各项改革任务在省级层面基本完成。制定实施设区市、省管国有企业、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等4个文件,选优配强纪检系统领导干部。实现省市派驻机构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全部到位,按有关要求退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和兼职,得到中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肯定。主动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进一步深化“三转”,做好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优化线索处置流程、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交流部分领导骨干等工作,为全省铺开作出示范。中央电视台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对我省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做法和成效作了集中推介。夯实基础工作,对全省纪委办案场所统筹进行布局,压缩调整全省办案点,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出问题清单,积极落实整改。在巡视组、专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业务培训,通过自主办班和参加中央纪委调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7600余名。严格自身管理监督,坚决清理门户,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210人。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还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管党治党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少数地方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反腐败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部门“四风”问题反弹压力仍然较大,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手不收敛,有些地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要义认识不到位,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还存在差距;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二、主要工作体会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步伐,坚持学思践悟、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了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

  (一)必须坚定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统一、行动坚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的根本保证。省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与党中央同频共振,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工作部署,同向发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要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不断巩固成果、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打赢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二)必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是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省委自觉扛稳抓牢做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通过一级抓一级、上级带下级,把压力向基层传导,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只有各级党组织都能自觉担负起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洁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做到真抓真管,敢于担当,严肃问责,才能有效地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必须咬住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目标,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坚决肃清苏荣案余毒,大力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管理与热情关心干部相结合,修复和建设政治生态取得明显成效。这一目标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顺应了全省干部群众的期待。我们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和讲认真的韧劲,长期坚持、接续努力,在赣鄱大地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交相辉映的美丽画卷。

  (四)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纪法分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是管党治党理念的创新和飞跃,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根本途径,是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重大转型与变革。省委研究制定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意见,就是要用严明纪律管住全省10万多个党组织和200多万党员。我们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职责定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个履行职责的具体抓手,既严格执纪,坚决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又严格监督,管护好“森林”,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五)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紧紧跟上、主动作为。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的强大动力。省纪委紧跟中央纪委改革步伐,强化问题导向,积极先行先试,既按照中央纪委示范“照方抓药”,又结合江西实际因地制宜,及时将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通过两轮“三转”,在工作理念、机构职责、业务流程、方式方法等层面实现转型升级。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确定的方向性要求,找准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勇于变革,深入实践,才能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开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深化的任务十分繁重。全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提供纪律保证。

  (一)增强“四个意识”,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创新开展党风廉洁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媒体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高线、守住底线。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细化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二)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认真贯彻省委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各项部署要求,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完善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合力抓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强化“一案双查”,着重加强对主责部门履责不力的查处问责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从“关键少数”抓起,从作风方面的细节、小事抓起,越往后执纪越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密切关注作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下大力气整治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主动融入“互联网+”,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加强基层党风廉洁建设,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红包”“违插”“微腐败”以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等优良传统作风,汲取家规家风、乡规民约、官德箴言等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元素,倡导新风正气,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使优良作风成为新时期江西干部的亮丽名片。

  (四)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落实关于加强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意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执纪审查时间,快查快结。规范办案场所管理,拓展功能,发挥综合效应。严明审查纪律,确保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

  (五)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强巡视巡察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四个方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坚持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相结合,提高巡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高标准实现十四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制定我省落实中央巡察工作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推动全省巡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形成全省巡视巡察“一盘棋”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强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积极回应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抓好整改。

  (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激发纪检监察工作活力。深化拓展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省本级要按照中央顶层设计,进一步推动“两为主”“两覆盖”要求做实做细做到位。设区市以下要参照省本级做法,加快改革进度,进一步优化各级纪委内设机构职能,结合基层实际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不断加强派驻机构业务建设,完善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机构建设。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履职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把纪律挺在前面协调保障机制的意见,通过抓好省本级,带动市县,推动“三转”成果在基层落地。

  (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正风反腐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使之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在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中积极作为。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加强对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创新社会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十九大代表推荐选举和十九届“两委”人选考察工作,做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落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锻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从党的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定位和视野选干部、用干部,严格落实省委四个提名考察办法,发挥好纪委委员作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大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用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四种形态”等新理念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重视科技手段运用,建立完善党员干部资料信息库、党员干部涉纪信息数据库、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平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向李泉新同志学习活动。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为全省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