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委书记带队参加巡察反馈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8

  按照宜春市委统一部署,近日,宜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23个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书记颜赣辉带头参加全市公安系统巡察情况综合反馈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玮,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蔡清平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带领相关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本轮巡察紧紧围绕深化政治巡察要求,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进行“政治体检”,发现了一批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有的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班子凝聚力有待加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党的建设工作比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管党治党宽松软;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比较普遍,工程管理领域不够规范;有的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执行编制管理制度不够严格;有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还存在漏洞。

  市委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分析研究,分门别类整改,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逐条整改到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靠前指挥,抓早抓小,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市委强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置巡察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把落实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市委巡察办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了解的枢纽作用,定期梳理汇总和分析研判,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移交事项;市委督查室要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督查;被巡察党组织要将巡察整改情况以党内通报、媒体发布等形式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

  按照规定,自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本轮巡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共发现倾向性问题1354个、问题线索278条,其中涉及县级干部问题线索11件,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267件。有关问题线索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移交到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单位处理。(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