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制度+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1

  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审执权力运行机制转变,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应对、主动作为,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打造全覆盖、全流程、智能化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新模式,将权力真正关进“笼子”。

  创新思维理念,构建动态防控机制。下沉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出台《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暂行规定》,运用“互联网+”思维,查找了92个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指导南昌中院研发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梳理廉政风险,组织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围绕风险岗位、关键环节展开排查,与软件公司多次研究论证,将确定的风险点嵌入系统。设计触发阈值,逐一梳理出风险点各自所对应的,从中央到地方、从中纪委到省纪委和最高法院及本院出台的所有法纪规定,将其转化为可量化、可定义的临界数值。构建系统主体,在临界数值基础上构建风险预警系统平台,依据纪检监察信访办案流程规定构建信访处置系统平台,搭建二者之间的信息流转通道,建成风险动态防控系统主体。对接审判系统,风险动态防控系统与网上办案、庭审巡查等系统互联互通,根据设定的阈值对数据进行智能识别、筛选和预警,对执法办案全员全程实时监控,突破了传统监督执纪方式的手段制约和时空限制。

  融合技术运用,打造智能监督平台确定“监督有抓手、风险有预警、法纪有学习、问题有检索、处置有结果、廉政有档案、管理有权限”的总体思路,科学设计防控系统功能。风险信息实时预警,法官一旦触发风险点,系统将自动获取所触发风险点的数据,并根据预设的阈值,归入相应风险等级,通过12368服务平台、法讯通平台实时推送给办案法官和权限监督部门。法纪规定推送查询,系统建有法纪资料库,在各个风险点中嵌入相应法纪规定,法官触发风险点,系统将实时推送该风险点的法纪规定,并可查询其他相关规定。信访处置线上办理,对于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触发的风险点数据,生成风险点信息发送至信访处置模块,信访受理人可在系统中录入信访举报信息,在线对信访件进行分流处置。廉情信息智能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模型,生成干警个人廉政档案和廉政分析报告,并以此作为法院干警晋升、奖惩和廉政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信访电子档案,信访线索处置情况以电子卷宗形式存入系统,只需输入风险点触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姓名即可调取信访档案信息,有效克服了纸质档案不易保管、不便查阅等诸多缺点。

  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法院生态建设。系统的上线和运行,将极大地推进办案方式规范化、权力监督常态化和纪检监察智能化,成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保障审执质效提升的有力助手风险预警“常态化”,增强防范意识。防控系统与网上办案系统同步调试、同步运行、同步更新,将法官执法办案全过程纳入监控范围,并根据系统设置的相关阈值自动获取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违纪甚至是违法相关数据,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成为常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实时监督和风险预警,进一步增强了法官自觉识别风险、主动防范风险的意识,夯实了廉洁用权、秉公用权的思想基础。内部管理“一站式”,规范执法办案。防控系统将审判业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管理有机结合,既实现了对审判权整体运行流程的业务管理,又突出了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通过系统,院庭长、审判管理部门能全面掌握本单位、本部门法官办理案件的质效,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案件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能实现对案件全员全程监管,督促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转变司法作风。数据共享“无缝隙”,激活监督机制。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如同一张网络,将每一名办案法官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院庭长、审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在信息上联接起来,打通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堵点”。通过系统权限设置,院庭长能够实时、全面地掌握相应部门法官触发风险的总体情况和详细说明,为发挥审判监督管理职能和履行“一岗双责”提供了具体抓手。审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动态监督管理,预警处置一体,惩戒震慑并重,激活了监督机制,提升了监督实效。功能扩展“动态化”,优化廉能管理。防控系统在监控内容、权限分配、模块设置等方面进行了灵活设计,相关功能可依现实需求及时调整扩展。如在风险点设置上,预留数据端口,后期可添加权力运行变化后的风险点管理;在权限管理上,系统可根据法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变动情况,相应调整用户的应用权限及操作界面。风险防控融入法院办案、队伍、政务管理,激发廉洁司法内生动力,有力推动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人民法院生态建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