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菜鸟打“苍蝇”

来源:江西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8

    “李主任,有大鱼!”小叶兴冲冲地跑来,递给我一个信访件。

  小叶去年12月从县检察院转隶到县纪委后,一直跟着我办案。作为一个纪检菜鸟,他把“大鱼”简直当成了口头禅。我拿过一看,是举报某村干部利用职权,占用集体土地建了个二十平米的理发店,而且不交任何费用。

  “大鱼谈不上,但可能是个‘苍蝇’,”我笑着说,“我们去看看。”

  来到村里时,已近正午。村支书热情地招呼着:“什么风把你们吹来了,吃饭了吗?”

  “没有。我看村部北面有家店不错,想去那里吃。”我顺水推舟地说。村支书会心一笑:“那好,我安排一下。”他边说边掏出手机。

  我按住他的手:“简单吃点,你陪我们去吧。”

  走出村部,向北迈了几步,一家低矮的理发店立刻映入眼帘,我对小叶使了个眼色,站住了脚。“这个理发店紧靠村部,土地是谁的?”小叶突然发问。

  “是村委会的。”村支书随口回答。

  “理发店是谁的,交租金了吗?”小叶步步紧逼。村支书看了看我,对我们的来意似乎恍然大悟,顿时迟疑起来:“我得回去查查。”

  “这还用查?”我沉下脸来,“难道你们村有很多土地被人用了,租金多得算不过来?”

  “不是不是,”村支书慌了手脚,“这么说吧,他口头上跟我们说要交,但其实没有交。”

  原来,某向来以理发为生,被选为村干部后,为了“工作生意两不误”,个人出资在村部北面建了个简易理发屋,但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也未向村委会缴纳过任何费用

  “你刚才说,龙某口头上跟你们说了,那你们到底同意没有?”小叶质问。

  “没人同意,”村支书坦白说,“但他建房的时候,既是村支部书记,又是村委会主任,谁愿意得罪他?现在虽然退下来了,可现在的村干部都是他以前的下属,不好意思问他要钱的。”

  “不好意思?”小叶勃然大怒,一张圆脸拉得老长,“一句不好意思,集体资产就这么流失了!你的党性修养和法制观念跑哪里去了?”

  我温和地说:“书记,你接受过不少警示教育,应该知道腐败堕落往往是从贪公家的‘小便宜’开始的;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和担当,也常常在能否坚持原则上得到衡量。土地是集体的,权力是人民的,你和龙某在这个问题上都犯了错误。”一席话下来,村支书汗流浃背,连连称是。

  经过细致调查,龙某利用职权便利占用集体土地建房属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负有主体责任的村支书被批评教育。关于龙某未缴纳土地使用费用的问题,交由乡纪委协调处理。

  “李主任,他应该补缴多少钱?”当我写完调查报告时,小叶问。

  “一个小村庄的破房子,按市价其实没多少租金。”我笑着说,“但这件事反映了村干部的贪腐和渎职现象,十分典型。‘苍蝇’虽小,却直接破坏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所以非打不可,钱也非交不可。”

  “租金当然要补缴,”小叶眨巴着眼睛说,“但理发店的水电也是从村部偷接的,这笔钱也别忘了。”

  我不禁大笑起来,对小叶竖起了大拇指:“你说得很对,倒是我这个老纪检疏忽了。违纪人员因为某一个情节受到查处,往往还会牵出其它线索,我们这些在一线干执纪审查的,千万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啊!”(永修县纪委监委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