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出台《萍乡市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暂行办法》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30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监委机关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质量,萍乡市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家监察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规定,制定了《萍乡市监察委员会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分为9章,包括总则、管辖、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证据收集、案件审理、移送审查公诉和附则,共48条。主要内容是:一是明确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范围,以及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与党内执纪审查有机统一的原则;二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以分级负责为主,以指定办理为补充的原则;三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处置程序;四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初核程序和相关要求;五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立案调查具体程序;六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标准及有关要求;七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审理程序及有关要求;八是明确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具体操作及沟通衔接程序;九是明确《办法》适用范围。

  该《办法》的出台是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向的需要,有力的保证了监委办案取证与刑事审判的标准相一致,使审查调查和审查人员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时有章可循,确保了全市各级监委依法依规办案。(萍乡市纪委监委 )